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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达科技的“点石成金”
        台湾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996年开始砷化镓磊芯片的研发和市场开发。1999年 12月18日以每股85.5元的价格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0年3月股价曾到达368元,总市值402亿元。
        2004年初,会计师要求对资产负债表中161亿元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董事长叶素菲决心点石成金——把应收账款变成银行存款。计划的重要参与者是澳洲联邦银行(全称: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分成四个步骤。
        第一步:2004年1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设立了AIM全球金融公司。然后,博达科技把5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卖给了AIM公司。AIM向澳洲联邦银行的子公司CTB银行贷款4 500万美元,用于收购(九折)博达科技5 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由于知道AIM是空壳公司,CTB银行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贷给AIM的4 500万美元只能转入博达科技必须在澳洲联邦银行开设账户中,而且被限制使用。
        第二步:AIM用取得的5 000万美元应收账款做担保,折价(九折)发行面值共5 000万美元的一年期零付息债券。当然,是没有人购买的。AIM就把债券给了CTB银行:“你给了我4 500万美元的贷款,我给你等值的债券,咱们两清了。”
        第三步:CTB银行把债券转给了澳洲联邦银行。澳洲联邦银行拿着债券找到博达科技:“这些债券的面值是5 000万元美元,实际价值是4 500万美元,现在给你,你存在我们银行的4 500万美元存款也别要了,咱们两清了。”
        点石成金是在哪个环节实现呢?
        澳洲联邦银行和博达科技约定,5 000万美元面值的债券和4 500万元美元银行存款的抵销只在紧急情况下才自动进行。随后,澳洲联邦银行出具了博达科技有4 500万美元银行存款,且没有受到限制使用的资金证明。这个证明传递给了会计师事务所。
        博达科技的资产负债表中有在菲商菲律宾首都银行(Metro bank)的存款8 500万美元,在荷兰合作银行(Rabo bank)的存款4 000万美元和在台湾的海外协属公司(Grand Capital,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存款1 000万美元。这些银行存款其实都是被限制使用的,且在事后均被当事银行依据协议自动收回。
        2009年11月19日,台湾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782号刑事判决认定叶素菲违反证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二款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等罪嫌,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科罚金一亿八千万元。
        台湾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代表受害投资人向博达科技及叶素菲提起了民事诉讼。2015年12月15日,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叶素菲等博达科技高管十余人连带赔偿投资人五十三亿九千万元,全案还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