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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郑园园女士到访国首所
        2018年1月4日上午,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事业部执行总经理郑园园女士到访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与王军主任和李俊律师就当前债券发行领域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讨论,并对目前债券发行市场现状及法律需求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同时决定双方在尤其债券发行、IPO、中小板上市等领域建立长期合作。
 
 
        2017年全年我国共发行地方债1134只,合计约4.36万亿元。其中新增债发行1.58万亿元,置换债发行2.77万亿元。地方债的发行渠道进一步拓展,发行机制也进一步完善。2017年来,包括广东、湖南等多省发行了收费公路专项债,北京、福建、河北、广东等多地相继发行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合法合规及风险控制是对债券发行方的核心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表法律意见,包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依据、范围和声明;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当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或者授权;当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业务及经营;发行人所有或者授权使用、经营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发行人的税务问题;发行人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关于发行人的债券的保荐人(公司债券发行);关于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发行的担保;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等。
 
        国首律师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证券业从业人员、中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有着处理金融法律事务的专业优势。国首律师在今后参与的债券发行工作中,继续秉承严谨和务实的作风,力求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债券发行企业的合法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