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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首律师参加《会计法》修订座谈会

《会计法》修订相关工作列入了《2018年财政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财政杂志社于2018年4月25日组织了《财务与会计》“《会计法》修订专栏”部分作者座谈,听取对《会计法》修订的意见建议。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邵敏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会计司综合处处长万文祥,主任科员王妍,中国财政杂志社副编辑秦中艮,编辑部主任闫秀丽,编辑部副主任季建辉,编辑李卓、武献杰。九位特邀作者代表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张苏彤,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贺三宝,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戴国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姜宏青、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质控总监徐峥、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吴树畅教授、中国移动南方基地高级财务主管徐剑锋、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兆楠。我所王军律师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我所律师蒋馥蔚、沈一辉也在特邀代表之列。

邵敏副司长向每一位特邀作者代表了解其文章观点和对修订《会计法》的其他建议,万文祥处长也就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大家交换了意见。王军律师在发言中提出了《会计法》应当规定专职会计人员和兼职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也应当规定单位负责人相应法律责任。我所专家顾问张苏彤教授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会计法》在诉讼案件中作为判决根据的引用率非常低,他提出要通过修订工作来消除其《会计法》立法技术上的缺陷,提高《会计法》的影响力。

这一次由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的《会计法》修订座谈会,国首所有三位律师和一位顾问受到邀请参会。国首所律师有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擅长处理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和法律相交叉的诉讼及非诉讼事务。

 

 


蒋馥蔚律师的文章《会计人员对被核算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类型》发表在《财务与会计》2018年第5期。

 

沈一辉律师的文章《会计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探讨》,发表在《财务与会计》2017年第22期。